2011.7.15
今天早上匆匆的到火車站
不但沒趕上每天搭上班的電聠車
買完車票,急著去加價自強號
連火車購票磁卡都忘了拿回了
這是第二次沒拿回磁卡
第一次,我跟阿全要到台中,我去停車~
阿全說他要先去買車票
買完車票,他人還站在那,待我到時問他,那卡片呢?
他回忘了拿了,卡片也不在購票機上,當下站長還讓我看錄影帶
果然他忘了,有位穿白襯衫的先生
很迅速的抽走了磁卡放到胸前的口袋,離開攝影機畫面
那個身影好似拉客的計程車司機其中之一,知道小孩忘了
還如此貪心,那張1000元的卡,至少剩下700元以上
就當做送他"不小心跌倒,敷藥花費"~~~~~氣屎我了
今天的忘記是我的疏忽
雖然卡片也是這周才買的
但是服務台的回答,另人很不滿意:
卡片是無記名的,就算有人拿到也不能証明是你的.
公路警察也是如此,上回明明都看到那個人,存心在等機會的
也是這樣說:卡片是無記名的,就算是當下找到他,也不能証明,他那張卡片是你的.
那提款機領了錢忘了拿,錢也是無記名的~拿的人最終要還回,且被告"侵占"
卡片雖然是無記名,但它是有價証卷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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